龍門園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管理員 http://www.internationalchalice.com 發布日期:2017-02-20 瀏覽次數:4866 【字體:大 中 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和市政府辦公室統一要求,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對2016年全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總結。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舉報、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費用情況。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園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積極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多種形式全面推進園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強化信息公開的組織、制度建設,加強人員培訓同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自查和抽查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
一是加強組織建設。園區成立以園區副主任為組長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指定園區辦公室宣傳信息科為常設機構,安排專人負責政府系統門戶網站的維護工作,具體承擔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按照上級部門的相關要求及時收集需要公開的相關資料并公開,年底進行檢查總結。
二是完善制度設置。園區制定了《龍門園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龍門園區政府信息公開處理流程》、《龍門園區關于印發保密審查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明確了信息發布協調、考核、責任追究的紀律要求。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發布保密規定,在工作中需公開的信息必須由園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審核簽字發布,園區至今未發生過信息公開泄密事件。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初步形成了齊抓共管、有章可循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園區不定期組織各部門主要領導及信息公開專員進行專題學習和培訓,使廣大領導干部職工掌握和了解《條例》及市政府的相關評估要求,切實履行職責,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
四是加大督促檢查。為了保證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準確公開,管委會辦公室積極開展對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通過實地檢查等方式督促檢查信息公開落實情況,對未按時公開或上報政府信息的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龍門園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718 條。其中,規范性文件32條,占4.4%;政府網站公開信息286條,占39.8%;政務微博公開信息11條,占1.5%;其它方式公開信息415條,占57.8%。
三、回應解讀情況
2016年度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者重大輿情216件,其中洛陽網百姓呼聲欄目175件; 洛陽市政府門戶網站連線政府欄目6件,其他網絡輿情35件。
四、依申請公開情況,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舉報、公開信息收取費用情況
龍門園區2016年度未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年度未接到舉報、行政復議事件,未發生行政訴訟等情況;無收取依申請關于公開信息的費用。
五、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園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按要求開展,但工作中還存在諸多不足之處:一是公開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有關決策和規劃還需及時向公眾宣傳公開,群眾的呼聲還需進一步聽取;二是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目前的公開形式還不夠豐富,不能完全適應廣大人民群眾需要;三是機構設置和辦事人員的素質需要進一步完善和提高。在下步的工作中,我們要在信息公開的內容上做到更加全面、深化、細致,在形式上更加豐富、靈活、多樣,更加貼近公眾需要,更好踐行政府為民理念。同時繼續加強信息公開的組織、制度建設,增強各部門信息公開人員對此項工作的責任感,提高公開質量和速度,保障廣大群眾及時享受到政府信息公開帶來的便利。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